2017年重点民生实事农村饮水项目
数据报送与节点管理要求
厅工管局
2017年4月24日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连续十三年将该项目列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为确保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数据真实可靠,全面掌握项目进度,确保通过实实在在的政绩来兑现各级政府对老百姓的庄严承诺。借此机会,结合省绩效办、省统计局有关文件精神,对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数据报送和节点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抓紧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根据省委办公厅湘办发〔2017〕10号文件要求,3月27日,我厅印发了《湖南省2017年重点民生实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实施意见》,将2017年重点民生实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120万贫困人口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了14个市州的108个项目县(市、区),明确了市县两级政府的主体责任,落实了具体的政府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和水利部门主要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各地要将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到项目,落实责任人。
二、严格执行考核验收标准。4月17日,省绩效办、统计局印发了《2017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验收标准》,明确提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验收标准:一是自来水普及率与水质达标率达到2017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二是工程质量好,配套设施、结构尺寸、建筑材料、设备符合设计要求,工程外形美观、环境卫生、管道安装和机电设备安装规范;三是工程水量充足,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我厅已明确农村自来水标准和水质检测指标,近期印发的《湖南省2017年重点民生实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具体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各地要严格按考核标准执行。
三、把握报送时间节点。项目数据统计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每月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当月20日。市州水利(水务)局负责收集、整理、审核县(市、区)每月上报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完成情况后,于每月22日前将汇总数据同时向省水利厅、本市州绩效办和统计局报送,省水利厅对市州每月上报的数据审核汇总后报送给省绩效办和省统计局。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数据要求1月至当月累计计算完成综合数据。报送内容包括省、市、县各级的计划完成数、累计完成数。今年的统计报表在往年综合表的基础上,新增了基层表和项目表,要求细化到具体项目,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完成(进展)情况。暂时无法用数据体现完成情况的,须用文字说明进展情况。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将不定期抽查或明察暗访。
四、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一是省政府对数据的真实性要求更高,要求项目实施过程实行节点管理,按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在“湖南省绩效管理信息平台”所设定的时间节点及内容以亮灯形式进行管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信息平台及时报送节点完成情况,省政府每月将听取省绩效办汇报全省完成情况。数据一旦录入平台,将无法修改替换。二是我厅也将严格管理数据报送,组织督查督办,对市州上报数据,适时进行明察暗访,采取抽查、现场核查的方式,认真核实数据的真实性。三是年终将严格按考核办法进行政府绩效考核、重点民生实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评及脱贫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全省通报。
五、严格数据报送要求。一是各市(州)、县(市、区)水利(水务)局要如实报送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完成情况,做到数据来源清楚、客观真实。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各市(州)水利(水务)局每月报送的数据,由分管领导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省水利厅和本市(州)绩效办和统计局。三是各级各部门在做好数据报送的同时,要加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基础性工作,全面、规范地收集整理实事项目所涉及的有关资料,建立完整的基础数据台账。四是对于没有报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基层表的项目,年底不予评估认定。
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建设和数据报送工作,加强调度,加快推进,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对任务不能如期完成、验收抽查过程中发现虚报假报数据的市、县实行一票否决。
会后请各市州将省绩效办、统计局印发的《2017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验收标准》、省水利厅印发的《湖南省2017年重点民生实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实施意见》文件有关要求,尽快传达到各县(市、区),认真做好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