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水提〔2017〕093号A类)对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1698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019/2017-88932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201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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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湘水提〔2017〕093号A类)对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1698号建议的答复
湘水提〔2017〕093号
对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1698号建议的答复
陈晓云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永兴县中小河流治理力度的建议》已由有关部门转交我厅承办,经我厅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厅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永兴县的中小河流治理工作,自启动中小河流治理以来,永兴县址渡河共有2个治理项目列入“十二五”全国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规划,总投资4600余万元,截至2015年底,进入专项规划的2个项目,中央及省级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已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永兴县已列入国家规划项目的中小河流治理河段堤防、岸坡得到整修,淤积河道进行了清淤疏浚,老化破损河道建筑物予以加固或重建,通过一系列治理措施,有效提高了河道的防洪能力、改善了河流生态环境、保护了沿河两岸农田和房屋,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初步显现。
二、目前,水利部、发改委、财政部已联合印发《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水规计〔2017〕172号),我厅现已联合省财政厅按照文件要求,将流域面积200~3000km2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清单报送水利部、财政部备案。您在人大代表建议中提到的永兴县永乐江、淝江、注江、九山河、西河等中小河流均已纳入上述实施方案中,总投资8000万元以上。按照事权划分,流域面积50~200km2的河流治理属于地方事权,目前暂无解决渠道,流域面积大于3000km2的河流属于主要支流项目,永兴县耒水河段已纳入水利部主要支流重要河段治理项目规划。
三、我厅已行文通知郴州市局,要求所属县(市、区)水行政管理部门抓紧开展初步设计等项目前期工作,为尽早启动本项目建设创造条件,待财政部、水利部批准并实施规划方案、分期安排年度项目资金计划后,我厅将及时并优先安排永兴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感谢您对湖南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沟通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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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3日